大连市一企业因动迁将取得政府逾亿元的弥补款,而当该企业占领50%股份的大股东筹备领取政府动迁款之际,却极其惊奇地发明:一份令人生疑的调停书使其面临着“连本上仓”的危险。 同一公司两枚公章 今年66岁的抚顺市人大代表郭福增,在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商界久享盛誉。然而,近一年里,郭福增却因在大连市的一起投资项目被搞得有些抬不开端来。 2005年7月,郭福增通过别人先容,结识了大连人孙敬鹏、宋刚二人。经3人协商,大家独特结合开发大连市白云市场。该名目所在地块原属于国有企业大连农垦贸易公司,而后归属改制后的农垦公司因政策起因,变态私服传奇,该项目开发事宜流产。 随后,3人依据出资情形达成新的协议,由3人持股大连农垦商业有限公司,其中郭福增占股50%,孙敬鹏占股40%,宋刚占股10%。郭福增在新组建的农垦公司里任董事长,孙敬鹏任总经理。郭福增因在新宾县有生意要打理,批准由郭敬鹏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公章和财务章以及房照、土地使用证由郭福增派人主持。 截至2009年末,这家公司已经营3年却从未分过利润。2009年7月,协作伙伴孙敬鹏曾跟郭福增提出:农垦公司的地块要动迁,动迁款能有1亿多元,12月份动迁款就能下来。 2010年1月20日,配合搭档宋刚的一个电话,让身在新宾老家的郭福增高兴不已。据郭福增回想,当时宋刚在电话里说:来日你带着公章、土地应用证等证件跟律师来大连。 郭福增认为是动迁款下来了要办理手续,越日下战书,一行多少人兴高采烈赶到了大连。 “老郭,农垦公司的房产和土地已经卖了。”会晤后,孙敬鹏的第一句话,让郭福增的高兴心境一下子跌到了冰点。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2007年8月17日,孙敬鹏以农垦公司名义将农垦公司土地和房产以5700万元的价钱卖给了大连天威开发有限公司。但该交易合同书中并不农垦公司的公章,由于签署合同时农垦公司公章在大股东郭福增手中。 查阅双方往来的相关文件,《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 作为大股东和公司董事长身份的郭福增,对转让农垦公司土地和房产这一重大事项不知晓。据悉,2007年11月30日,孙敬鹏发函给郭福增,称拟转让孙、宋二人在公司中的股份,其条件之一是“受让方供给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东路建造面积为1万平方米的农贸市场20年的经营权。”并向郭提出“是否在等同前提下行使优先购置权”,1.76精品传奇私服。对此,郭福增予以明白谢绝,韩版传奇,事后孙、宋再也没提此事。 当《法制日报》记者吃力周折找到了孙敬鹏所提的“山东路建筑面积为1万平方米的农贸市场”,发现这是一个没水没电没有通过国度验收的人防工程,依照法律划定,这属于制止使用修建物。然而,这个修筑物却写进了农垦公司与天威公司的合同书中,并商定用8年的经营权抵顶天威公司敷衍的转让款2400万元。 天威公司与农垦公司签订合同10天后即2007年8月27日,该公司一纸诉状将农垦公司告至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称其已经实行完付款任务,请求农垦公司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2008年3月3日,沙河口区法院休庭审理,孙敬鹏当庭以农垦公司名义与天威公司达成调剂协定,该调解协议并没有当事人农垦公司的公章。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懂得到,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孙敬鹏,在诉讼期间曾以公章丧失为由,于2008年2月份提出申请,于同年6月刻制了一枚新的农垦公司公章。 随后,法院的调解协议书再加盖了农垦公司的新公章。至此,农垦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手中各有一枚印章。 统一纠纷两份调解书 针对农垦公司与天威公司之间达成的土地与房产交易合同书及沙河口区法院民事调解一案,《法制日报》记者留神到:一是签订合同时农垦公司没有公章,只有法定代表人孙敬鹏个人签字;二是调解书所争议的标的物即农垦公司的土地与房产在案前已处置,处于查封状况(查封时光为2007年4月12日),但是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认可了调解协议。 郭福增庆幸的是,辽宁省高等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调解书确有过错,作出了提审的民事裁定。就在辽宁省高院再审期间,针对同一个案件事实,农垦公司将天威公司告上大连市西岗区国民法院,该院于2010年11月17日下达了一份调解书,其重要内容为天威公司给付农垦公司转让款1400万元。而在此前的沙河口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双方否认天威公司已经付清转让款。 去年4月,郭福增针对合同书一事,以为孙、宋二人已经形成了捏造印章罪及职务侵犯罪,新开传奇合击,遂向大连市公安局和西岗公安分局报案,西岗公循分局已于2010年4月29日破案。 此案还引起了辽宁省人大代表及辽宁省有关部分的关注,目前案件已经转至大连市公安局。《法制日报》记者获悉,大连市公安局相干部门正在踊跃办理之中。 |
